承辦員警表示此為同向兩車道以上屬超越行為,超車行為僅限單一車道,故並非不當超車,不舉發。 看不懂也不會怎樣,因為我也看不懂。言下之意大概是這樣的行為也沒關係,反正沒有法條可以舉發。 備註:我對台灣的交通已經從憤怒與不解轉變為現在的期待與盼望,恨不得立刻加入四輪大家族,與各位一同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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