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違規事實明確,真不懂宜蘭警察的標準(檢舉失敗) 檢舉未打方向燈轉彎(檢舉成功) 違規事實: 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(檢舉失敗) 陳警官,(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)都暫停住了還難認定?請問你的標準是? 回覆內容: 您好: 您於2023-05-29 01:15:41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,謹答復如下: 有關您檢舉車號1319-J5車輛涉交通違規一案(11205290004),其處理情形如下: 處理結果:經檢視所提供之車載式錄影畫面,該車輛之駕駛行為,尚難認定為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等危險駕車態樣,舉發存有爭議,本局礙難舉發,尚請諒察。 承辦員警:交通警察隊 警員陳怡儒 聯絡電話:(03)9353138分機21 承蒙反映交通問題,如對答覆內容有疑義,歡迎來電洽詢 敬祝您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敬啟 回覆時間:2023-06-17 16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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