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貨車下貨,車頭都已在路中,已影響交通還是不舉 在整理影片時看到 當時看到貨車時,有注意對向有沒有眼睛業障重,沒看到對向車的駕駛(所以喇叭長按,怕對向不知眼殘,耳朵也殘) 檢舉不知道要檢舉,網路上找下面這條 第 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,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: 三、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。 四、利用道路放置拖車、貨櫃或動力機械。 結果回信不舉,都嚴重影響交通,對向車要通過都要開到對向,這樣也能不舉
全通路總觸及 4,8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