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終於懂他們為何不直接過去反而要先切人行道了 因為紅燈沒超越停止線不算闖紅燈 違規還要精打細算! 不虧是專業違規仔,還懂得要省錢 檢舉沒駕車行駛人行道的選項 故以"其他"替代 第45條第1項第6款 處以新臺幣600元~900元罰鍰並記駕駛人違規點數1 點。 抱歉停紅燈沒切齊停止線,因為就是要抓這種人
全通路總觸及 1.6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