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舉理由:檢舉自身所持影像,有可縮性及移動性,客觀要件不足,宜由第三方檢附方為適法,故本案不予舉發。 以後過馬路請自備 Insta360 或 無人機 此地區習慣性不守法 自從被撞過一次之後都拿手機過馬路 沒想到警察真的是用心良苦想辦法照顧野人們的荷包 上一位受害的外國人: 三立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3fEqu-_UIZE 中視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tY-T_gmazc 公視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WVpSfd_gCk ps.千萬不要宣傳鶯歌有美術館讓大家以為這裡有文藝氣息
全通路總觸及 1.9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