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原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-4是寫好玩的 我在左轉車道左轉,右邊右邊車輛不願意排,硬要從右側切 前方亮左轉燈,我是在左轉車道轉彎 這樣還不舉,罰單才600而已不敢開 每天上班都遇到這種人,有拍到每次一定都要檢舉 反正承辦的警察很閒 讓妳多些工作
全通路總觸及 4,7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