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逆向違規明確但台中不予舉發 我當時在檢舉的時候有留我的電子信箱,但是我今天去查的時候已經結案,且我並沒有收到任何的電子郵件回饋,去台中舉發網站填寫資料以後查詢的結果就在截圖上了,法條是45-1-3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全程游龍跨雙黃線行駛,兩度差點撞上對向來車,但包含前方特斯拉,東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