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我真的很生氣想要發洩一下… 去年4月我被一個酒駕無照還闖紅燈的人撞了… 機車不能騎.人受傷現在還有點後遺症… 幸運的是還好沒有生命安全.但是車已經不能騎了…簡單來說一個闖紅燈撞了3台車… 對方全責…拖到現在我和另一個姊姊還在打官司. 剛剛看了簡易判決…才判3個月!還可以易科罰金!我實在太生氣了…對方第3次酒駕了… 到底為什麼可以判得這麼輕? 難道要等真的出人命了才要被隔離嗎? 中途出來談和解4-5次了…每次都是我沒錢… 根本沒有想要和解… 那個態度連調解員都調到生氣! 我真的覺得很不能理解也很生氣…到底為什麼要一直放過這類人? #這是一個好心的姊姊提供的 #雖然有點遠 #我是第一台飛出去的 https://www.threads.com/@a1680920/post/DWg0nE2k93d?xmt=AQF0omzDZwEXaWRGd3WL5XBW0gFOEWuz0sYm-5nlGjr7iQ
全通路總觸及 18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