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錯我認,一直給我莫須有的罪名這我不能接受(開聲音)

Tomioka GiyuuTomioka Giyuu
734,98902025-10-0718 天前
原標題:行車記錄器的重要性
遭到警方誤會直接闖過設有「停」字的路口,強調自己遵守規定,最後只能拿出記錄器自清,不禁質疑這是正確的執法程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