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違規不舉發,警察同仁表示欣慰💖 (車號: BER-2302) 未鳴笛及閃燈的警車於左轉專用道直行,違反道交 48-1-7 設有左、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,直行車占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經送件檢舉後回覆不舉發,原因為不合理交通工程之標線 既然都知道是不合理的標線了為何政府部門都沒人去改善 如果是一般民眾違規了是不是也可以用相同理由反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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