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【車禍責任請益|直行被撞,對方卻說我要負責?】 想請大家幫忙看看這樣的情況到底合理嗎,也想聽聽有沒有什麼建議🙏 📍地點:一般道路(有停車場出入口) 當時我是直行在車道內行駛,行經一個停車場出入口時,其實我有先減速,因為知道那邊可能會有車出來。 結果對方從停車場直接開出來,最後撞到我車子的左後側。 👉 重點是: 我當下其實已經「在前面、接近通過」了,結果還是被撞到後側。 --- 📌 對方當下的說法(我有錄音): 他有親口說「他沒看到我,所以才出來」 --- 📌 但現在問題來了: 1️⃣ 初判表寫我「未注意前方狀況」 2️⃣ 對方主張要分責任(說73) 3️⃣ 還反過來說要我賠他的車損(但他幾乎沒什麼損傷) --- 我真的很疑惑: 👉 我是直行車 👉 他是從出入口出來(照理要禮讓) 👉 而且是他撞我「左後側」(代表我已經在前面了) 👉 他自己還說「沒看到我」 這樣情況下,我還需要負責任嗎? --- 目前打算要申請車禍鑑定,但也在猶豫值不值得(時間+費用)。 想請問大家: 🔹 這樣的案件,責任通常會怎麼判? 🔹 我這樣有機會接近對方全責嗎? 🔹 對方反過來要我賠,是正常的談判手法還是真的有可能成立? 🔹 有沒有什麼我應該特別注意或補強的地方? --- 🙏 真的有點無奈,因為當下我已經有減速也注意了,結果還是被撞,現在還要被說有責任… 先謝謝大家願意看完,也很感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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