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覆內容:臺端您好: 您所檢舉之違規案,經檢視取證違規影片內容,該路段非為人行道,故本案不予舉發。感謝您關心本轄交通安全,謹致謝忱。 承辦單位:交通警察隊-交安組 承辦人員:林才峻 敬祝 萬事如意 身體健康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敬啟。
全通路總觸及 1.9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