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喇叭逼成這樣警察不舉喔~ 警察說: 經多次檢視影像,無法明確辨識該車「惡意或故意」、 且針對性、連續性任意以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,迫使他車讓道(危險駕車)情事,如舉發恐有爭議,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規定,本案不予舉發 無法明確辨識該車「惡意或故意」、且針對性? 要確捏??? 看來住在當地附近的民眾要小心這台車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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