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原來蛇行只要有打方向燈就不會過件 平常的我也有在騎重機 所以不要說我什麼四輪嘴臉或是歧視重機 但我開的車才剛買 真的差點撞到那台Forza 該車明顯有蛇行行為 且對我方有針對性態度 真不知道為何不舉發 這種不適任駕駛在路上放任不管 哪天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該怎麼辦 行車記錄器明顯拍到在21點59分15秒時離我的車輛非常之近 (該大型重機違規 違反道交條例45條第1項第4款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 該車於直行車道左轉 但因我方車輛無後鏡頭 無法檢舉該車之違規樣態所以我並未送件) 我也輕按喇叭提醒而已 無挑釁之意圖 但到了21點58分28秒開始惡意變換車道 阻擋我方去路 總結:尊重海山分局洪翌翔承辦人員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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