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現場,我兒被鬼切摔 事故當下交警來(114年9月) 現場說:小姐,你這樣全責捏 當場:這位借用共享機車的小姐,承認自己鬼切肇事 所以:現場以息事案件處理 然後~初判表上寫著:本案為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,未予初步分析研判(好啦,人性本惡來了) 調解會,對方保險富邦表示,我方也有受傷,那肇事責任3:7,我兒要陪鬼切姐1萬,當下調解不成,我兒當晚就提告過失傷害,昨晚告完,今晚警察通知,鬼切姐也提告過失傷害,嗯!好樣的👍 這個故事告訴我兒,除非現場付錢簽結,不然沒有所謂的息事案件,該初判就初判,該提告不能省,善良的選擇只有善良的人配擁有! https://www.threads.com/@yeludi_lydia/post/DTx3vHdEsPY?xmt=AQF0n9MeqInPyP9r0xYPlGUbgXZOe5tTbAj2v7ifbqqPlA
全通路總觸及 10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