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片第一秒那麼大一個身障藍色告示牌,承辦員警竟然是「不予舉發」

WoWtchout OfficialWoWtchout Official
12,72102026-05-2212 天前
想問問各位新竹鄉親,現在在新竹要捍衛身障同胞的權益,真的這麼難嗎
5/22 禮拜五晚上,路過北大路307號,看到一台 Uber Eats 的外送機車(車牌:NTU-8832)大剌剌地強佔「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」。
上前善意提醒,該名女外送員不僅毫無歉意,
還理直氣壯當街大聲爭辯「只是停一下」、「我找不到地方停啊!」
當下傻眼,回去了走正規管道檢舉,影片一鏡到底。
開頭清清楚楚拍到巨大的「身心障礙專用藍色鐵牌」,接著鏡頭平移拍到她的車牌跟車格。
結果今天收到新竹市第一分局的回覆,竟然是「不予舉發」,理由是:【證據不足,僅車牌照片無法辨識該車停放位置為身障車位】。
影片第一秒那麼大一個身障藍色告示牌,承辦員警是連看都沒看就直接按退件嗎? 外送員找不到車位就可以公然霸凌身障格? 警察大人審件可以這麼敷衍了事嗎?
人臉部分我基於個資都已經馬賽克壓掉了,
但這台車牌 NTU-8832 的違規行為跟承辦單位的審件品質,
我覺得應該要接受新竹市民的公評。目前也已經同步向 Uber Eats 官方檢舉。
希望新竹的交通和弱勢權益能真正受到重視,而不是流於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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