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 竹東中豐路二段 機車碰撞A2車禍 出彎點設置路口的危險設計與個人原因發生車禍, 差點連汽車也撞上來, 我自己也有問題, 半夜只注意到前方綠燈, 半夜沒注意到最左邊有反光鏡, 半夜沒注意地板有網格黃線, 半夜右邊有大量停車沒注意到巷口, 我不應該只放油門滑行沒輕按煞車過彎, 希望大家經過這個路段記得減速至30以下。 發生過程: 我依照地上箭頭直行走在外線道 對方從巷口出來要右轉進內線後左轉, 我彎下去看到車輛馬上煞車, 撞到之前重按煞車導致無法轉彎, 撞到時前叉歪掉導致前輪卡到殼裡鎖死翻過去, 落地時被機車把手敲到手臂導致骨折, 這次車禍用痛苦及金錢已學到以上教訓, 虛心接受各位留言指教。 地點:台三線新東中豐路二段與中豐路二段437巷口 初判肇責為7:3 肇責主因:未依規定讓車 肇責次因:未依規定減速
全通路總觸及 1.3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