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停下來等行人通過,被後方機車追撞 被追撞造成後土除凹陷卡進輪胎 事發當下有報警處理 警察看過我的行車記錄器內容後 當場認定對方100%肇責 因為對方允諾會透過保險賠償我的車損 所以當下沒有對他索取修車用的和解費用 沒想到事後備妥報價單等相關資料聯絡對方時 被對方當空氣置之不理 向警察諮詢遇到此狀況能怎麼處理 警察說因為我沒有受傷 所以只能透過民事訴訟對他求償
全通路總觸及 1.6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