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市民朋友,您好,您於2022/1/6 下午 01:04:40檢舉之案件,案件編號:W1110106130406704669,因事實欠缺具體明確,處理結果如下: 檢舉內容: 違規時間:2022/01/01 01:13 違規地點:新北市三峽區佳興路 佳興路與籠埔路交叉路口 違規車號:BIV-117 違規事實:其他 未在轉彎前30公尺前打方向燈 處理情形:依交通部108年6月4日交路字1085007418號函(會議紀錄結論),有關方向燈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、91、101及102條均有規定,惟91條未有30公尺前使用方向燈之規定,為免爭議同意依內政部警政署建議,僅以車輛是否有使用方向燈為舉發依據
全通路總觸及 4,9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