霧峰分局表示:未保持安全距離需要用儀器測量(檢舉失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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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,38102025-11-0313 天前
原標題:貼著車頭硬變換車道 霧峰分局說未保持安全距離須用儀器測量
32秒他還在中線 33秒就切過來 根本沒有反應時間 煞車ABS都捏到做動
刷新我的三觀這麼明確的貼車頭 按喇叭示警了仍要變換車道
最有趣的是霧峰分局說未保持安全距離需要用儀器測量
總之致電給承辦人員 說了很多就是無法舉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