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汽車鬼切都檢舉失敗,果然是交通地獄 從路邊切一個車道匯入主線就算了,你大爺方向燈打了後面來車看都不看,直接橫越兩車道鬼切,扯的是連警官都覺得無違規不舉發,難怪被認證是交通地獄...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第一項第十二款,任意駛出邊線,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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