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原來機車逼車沒關係啊 馬車阿伯騎車不看左右的。我左他右的跟在公車的後面,他想怎麼切就怎麼切;馬路就跟他家的一樣。 請問要是昨天我沒有煞車,雙方擦撞到了。是誰的責任?還是沒有人死亡受傷都無所謂,大事化小小事化無。 經查您提供之佐證影像,違規事實缺乏具體明確,本局應不予舉發。 -略-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 陳** (02-24326835)(中山區、安樂區) 敬復 謝謝你喔,陳警官。以後我就這樣切了。
全通路總觸及 1.7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