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位已為人父親車主上還載著小女兒,以身示範什麼是雞腿換的駕照 綠燈通行、上坡先行,B2都快到B1了硬要下來很故意 搖下車窗請他向後靠,他說他沒看到下來的紅燈,如果看到紅燈就會讓 問題是已經闖紅燈了,怎麼做也改變不了已經闖紅燈的事實 這時他就開啟靜音模式,像個大傻逼一樣死盯著我不講話就一直在那霍著 最後是停在他後面的其他鄰居來勸才硬擠著、差點撞到我屁股開下去 在私人停車場可惜不適用: 第 46 條 汽車駕駛人交會時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: 一、未保持適當之間隔。 二、在峻狹坡路,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,或上坡車在坡下未讓已駛至中途之下坡車駛過,而爭先上坡。 三、在山路行車,靠山壁車輛,未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。
全通路總觸及 2.1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