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覆內容:親愛的市民您好!您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檢舉事項,茲答覆如下: 一、本分局已受理您檢舉車號X3-6605交通違規案件,經檢視您所提供採證影像畫面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法規,裁處其駕駛行為。 二、感謝您對警政交安的關心,對本案有任何疑問,歡迎不吝來電指教。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
全通路總觸及 3.4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