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102條規定,對向行駛的左右轉車輛在進入同一車道時,右轉車應讓左轉車先行
02025-09-261 個月前
協尋清楚的行車紀錄器影片,時間:2025/9/26 早上10點8分到10點10分間,地點: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巷55號1樓 (全家) 往 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巷75號 (中央研究院附設台北市私立幼兒園),白色Altis 11代(好像有天窗),沒開大燈 ,到勤力橋前要右轉到四分溪,我方有優先左轉路權,他就不爽,沿路貼屁股逼車,動力又不足! 根據:道路交通安全條例102條第一項第8款。八、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,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,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,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,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