閃開,撞到可是不負責的唷。(檢舉失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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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90802025-11-1317 天前
檢舉兩周後回覆的結果真是不意外呢。

檢舉影像中該車自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身後通過,與內政部(警政署)公告,律定執法取締標準路口無人指揮時,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(約 3公尺)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不符,本案為免爭議,不予舉發。